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瘋人果的文化背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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瘋人果的文化背景
生活常識
這種俗稱“瘋人果”的龍荔果核果肉都有毒,如果誤食會造成頭痛惡心、中毒性精神病,甚至還會造成生命危險
肉味甘甜,但果實有毒,以核仁毒性最大,多吃會引起中毒性精神病,甚至死亡。現將兩者的鑑別要點簡要介紹如下:
一、桂圓
1.果殼較平,少數呈不明顯的鱗斑狀。果蒂旁有一個小“芽”,周圍有紋路。
2.殼內壁棕黃色,較平滑,有亮澤。
3.果肉不粘手,容易剝離,有點透明,有韌性。果肉完全覆蓋種子。
4.果核圓形而光滑,無紋路,果核切開後,棕黑的殼和籽容易分開。
5.果肉具有桂圓特有的香甜味。

二、瘋人果
“瘋人果”一般經過打磨,不像真桂圓那樣乾淨,用手一抹 全是黃色的粉末,
1.外殼一般塗有黃粉,無果蒂及小“芽”,無紋路,果殼有明顯的鱗狀突起,很像荔枝。
2.殼內壁發白或呈淡黃色、不平滑,無光澤。
3.果肉粘手不易剝離,剝下的果肉無韌性。果肉不完全覆蓋種子。
4.果核橢圓形,有一明顯的溝或槽,切開後,棕黃色的皮殼與籽不易分開。
5.無桂圓的香味,僅有點苦澀的甜味。

栽培歷史
瘋人果的植株和果實形態介於荔枝和龍眼之間,故稱。是廣西古老的品種。最早記載的文獻是範大成的《桂海虞衡志》(公元1162年):“龍荔,殼如荔枝,肉味如龍眼,木身似二果,故名。可蒸食,不可生啖,令人發癇,或見鬼物。三月開小白花,與荔枝同時。”宋?周去非著的《嶺外代答》(1174-1177)亦云:“靜江(今桂林)一種曰龍荔,皮則荔枝,肉則龍眼,其葉與味悉兼二果之特色。皮青便熟,後則轉黃。可蒸,食如熟慄,不可生啖,令人發癇,多食能生痰,與荔枝同時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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